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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21:38:50 | 七七网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我省2023年上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4月7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5月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定时间七七网

(一)初审:上半年5月15日至22日

下半年11月13日至20日

(二)复审:上半年5月29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11月27日至12月30日
二、毕业审定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毕业审定要求
(一)凡参加宁夏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课程的考生,衔接专业课程成绩,以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一年内所取得合格成绩为有效成绩。

(二)凡满足毕业审定条件的考生到所属地市教育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申请毕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对考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上报至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三)复审通过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并由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颁发给考生。

注册成功后,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产生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前置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各单位要严格初审环节,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按要求审核毕业生材料,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受理,杜绝虚假信息上报。
对因资料审核不严、虚报信息等行为,视情节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若遗失不补发原件,请妥善保管。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30日

(联系人:王冰,联系电话:0951-555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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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审定时间(一)初审:上半年5月15日至22日下半年11月13日至20日(二)复审:上半年5月29日至6月30日下半年11月27日至12月30日二、毕业审定条件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申

2023-04-06 11:36:03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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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

2023-04-05 05:46:46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转出(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023-04-05 13:53:03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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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审定时间(一)初审:上半年5月15日至22日下半年11月13日至20日(二)复审:上半年5月29日至6月30日下半年11月27日至12月30日二、毕业审定条件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申

2023-04-05 11:20:18
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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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言行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二、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应在考前25分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三、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

2023-04-06 03:15:17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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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02:04:14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几月份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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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审定时间(一)初审:上半年5月15日至22日下半年11月13日至20日(二)复审:上半年5月29日至6月30日下半年11月27日至12月30日二、毕业审定条件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申

2023-04-06 12:43:01
自考河北专业(河北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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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河北专业(河北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一、什么是自考河北专业自考河北专业是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与河北省内多所高等院校联合组织的自学考试(自考)考试,考试主要是针对在职人员以及具有一定学历的人群,他们可以参加自考河北专业,考取河北省内多所高等院校提供的自考学历证书。自考河北专业主要包括河北省内多所高等院校提供的自考本科证书,自考硕士证书,自考博士证书,自考研究生证书,自考硕士学位证书,自考博士

2023-04-04 1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