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2:05:43 | 七七网
2022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调整于3月7日9时—11日17时进行,本次考试设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两个考区。为利于疫情防控,保护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考生要严格按照本盟市的疫情防控规定及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处于涉疫地区且首次报名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完成注册(预报名)后,采用线上提供照片及身份证信息的方式,无需到旗县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采集,但在4月开考前还须到报名所在旗县区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非疫地区的考生仍旧按照原方式进行报名报考。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流程
1.在报名报考时间段内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注册(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
2.完成注册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本人信息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内容包括:本人电子版的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图像,文本文件(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将文件夹发送至所在盟市公布的电子信箱中,等待审核,上传本人信息文件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时。
3.有关盟市教育考试机构将对考生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上传信息不符合要求,将与考生联系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所以建议考生尽量在截止日(11日)前一天完成信息上传,所提供的电话也要保持畅通。
4.3月12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自己的准考证号并网上进行选课和缴费。凡具有“银联”功能的银行卡以及“支付宝”“微信”均可缴费,选课缴费截止时间为12日17时。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七七网
附件: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哪里看?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哪里看?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17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课程考试报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发布了吗?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发布了吗?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合格名单一览表市序号助学组织名称济南1山东女子学院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5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6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7山东管理学院8山东职业学院9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10山东政法学院11山东英才学院12济南职业学院13齐鲁师范学院1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5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16山东师范大学17山东医学高等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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