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4:34:53 | 七七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 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申请流程
(一)访问 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考生从未登录过“山东省政务网”,须
—3—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
(四)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勾选《信用承诺书》,认真核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五)考生点击“立即申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六)填写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
1.“申报对象类型”须选择“个人”,“是否待办”须选择“否”。
2.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得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
3.填写“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获取“可以转出的课程”和“不可转出的课程”。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4.填写完所有必填项后,点击申请页面的“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Word文件,考生个人留存备用。
5.考生导出申请表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并提交”,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弹出“申报结果”页面,如下图,即完成转考网上申请。
四、审核结果查看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 3 月 10 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政务网”,在“我的办件”中查找“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查看办件状态,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分为两类,一是“您的合格课程已成功转出,请按转入地要求完成后续事宜”,二是“您的合格课程未成功转出,详情请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考生如果有 2003 年4 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 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二)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三)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咨询电话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 年2 月15 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合格名单一览表市序号助学组织名称济南1山东女子学院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5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6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7山东管理学院8山东职业学院9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10山东政法学院11山东英才学院12济南职业学院13齐鲁师范学院1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5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16山东师范大学17山东医学高等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17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课程考试报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二、报名时间1.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老考生网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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