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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3-04-06 07:04:34 | 七七网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2月27日9:00至3月6日18:00。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及缴费方式。

报考: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网上报考,考生可在报考期间内选择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zk1.gxeea.cn:8001/login/login.html,下同)进行报考,也可选择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报考。
请考生仔细阅读《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后再进行报考。

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2)。

缴费:考生在选择完考试课程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等方式缴纳本次考试报考费用,费用缴纳完成后注意点击系统或APP所提示的“确认”按钮。
如在支付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771-2839262。

(二)确认个人联系方式。

新、老考生在本次考试报考时均须确认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本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方式,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因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不准确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更正个人基本信息。

如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居民身份证号码非18位的,必须先申请身份证号码升位,否则将无法报考。
请相关考生就近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提交个人基本信息更正申请。

(四)选择和更换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全区14个设区市均安排有市直考点,社会考生可选择市直考点作为考试地点,专本衔接考生、网络助学考生、助学班考生可选择市直或高校考点作为考试地点。
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考试地点,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
绘画类、制图类、面试类等特殊课程考试地点由我院统筹安排(见附件3)。

(五)课程报考费用。

课程报考费为40元/门,部分特殊课程报考费为70元/门。
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已缴费成功的课程,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
报考费一旦缴纳成功后,不予退还。

三、打印准考证

3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考生须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原农行自考卡、旧版过塑型准考证不可作为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办法执行(各时段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4)。

五、成绩公布

预计5月12日9:00后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期间咨询电话号码。
 

1

技术咨询

0771-5337940

技术咨询

2

中国工商银行

0771-2839262

缴费咨询

3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0771-2852098

报考咨询

4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2-3813958

报考咨询

5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3-2881960

报考咨询

6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3820337

报考咨询七七网

7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0779-3200532

报考咨询

8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

0770-2883842

报考咨询

9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7-2834462

报考咨询

10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0775-4573892

报考咨询

11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5-2686101

报考咨询

12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0776-2853268

报考咨询

13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5139589

报考咨询

14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0778-2185005

报考咨询

15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0772-4225317

报考咨询

16

崇左市招生考试院

0771-7870611

报考咨询

17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0771-5337817

报考咨询

0771-5587395

18

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

0771-3235609

报考咨询

19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43240

报考咨询

20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1-3260548

报考咨询

21

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5958

报考咨询

22

南宁教育园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鸣区校区)

0771-5884584

报考咨询

(二)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三)考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广西自考办”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自学考试讯息。

附件:1.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广西自考”手机APP操作说明

3.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地点安排表

4.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17日


纠错责任编辑:李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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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0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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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17:04:58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吉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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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4-04 21:55:24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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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17: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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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转出(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023-04-06 0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