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07:18:02 | 七七网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成绩转入办法
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
(一)考生网上申请。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r;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3年1月6日至18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3年2月21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3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联系部门:考招二处。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七七网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各高职院校:
现就做好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
2022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3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
二、招生计划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
(二)参加了2023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
(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
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一)考试安排
1.广东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安排如下:
(二)成绩使用
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五、招生办法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达到广东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
(三)投档方式
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
1.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
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
(四)录取办法
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五)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六)政策照顾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
有关说明
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
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六、时间安排
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
(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9日
广东: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
广东: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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