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07:12:02 | 七七网
粤招〔20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专业界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专业分类
艺术类专业分为“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不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本方案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仅适用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报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
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个科类。考生根据本人艺术专业特长,参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1)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省统考6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话方向和粤语方向。
省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附件2)。省统考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分科类划定省统考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由相应招生院校分别负责制定和实施。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起,校考应在高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校考点。
参加招生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科类参加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科类省统考或相应科类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类别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提前录取批次仅安排教育部批准的相关艺术类院校专业。
录取类别分为统考和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统考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统+校”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
(二)划线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提前录取批次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统+校”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
(四)投档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合成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四、其他有关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科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招生委员会是监管省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统筹谋划,规范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编制本校相应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要求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解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各地各中学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艺术类考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学生充分知晓政策,避免因对政策的误读而造成的影响。
本方案在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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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简称《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签署意见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报考,并填报本专科批次院校志愿;签署意见为“仅限报高职院校”的,只能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专科批次、高职自主招生)无需填写《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一)考生办理流程。考生注册成功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应届毕业生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中学集体办理《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表》。
(二)中学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中学负责《学籍户籍审核表》内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对《学籍户籍审核表》信息与相关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是否属实等。审核完成后,需有中学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县区招办审核。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证明材料,审核《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给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或“仅限报高职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报名”的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各地应充分利用学籍、户籍数据进行核验,审核结果在高考报名系统上提交,并及时告知考生。
二、随迁子女考生
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前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一)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二)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三)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四)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残疾人考生
残疾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高考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办理流程如下:
(一)考生申请。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正式的申请,并按当地安排,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二)市县审核评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三)结果告知。各市汇总所有考生申请表和评估表,填写《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省残联、医疗专家进行复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文通知。
四、“3+证书”考生
“3+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入学时由录取高校审核毕业证原件,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学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名。
“3+证书”考生报名时须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种类包括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以报考。
已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证书信息;未自动关联的其他证书,由考生据实填写证书信息,录取前将核查是否属实。未取得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23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并在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方可参加“3+证书”考试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办理证书确认手续。退役士兵持身份证和退役证办理相关手续。
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名称可参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考生,报考时须如实填写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图片。考生须对填写证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生院校在录取、入学时须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验。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或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作退档或退学处理。建档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须放入档案。
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若系统未能关联到考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考生可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尚未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3月1日前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还须在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前联系报名点或所在地市、县区招办补充相关证书信息。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报名完成后,省招办将统一核查考生所填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五、体育艺术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艺术校考类,下同)考生
体育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省统考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分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播音与主持类六个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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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13: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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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12:40:44
2023-07-03 07: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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