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2:03:43 | 七七网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并报教育部批准,原定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后续公告。
考生已缴纳的笔试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处理预计6月底前完成。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一)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二)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三)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具体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新疆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一、报名报考时间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二、开考专业及课程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三、考点设置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202
新疆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一、报名报考时间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二、开考专业及课程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三、考点设置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202
关于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并报教育部批准,原定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后续公告。考生已缴纳的笔试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
关于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并报教育部批准,原定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后续公告。考生已缴纳的笔试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
关于延期举行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2022年4月16-17日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zjzs.net)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
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 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报名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考前发布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吉林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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