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08:36:02 | 七七网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成绩转入办法
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
(一)考生网上申请。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r;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3年1月6日至18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3年2月21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3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联系部门:考招二处。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共5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送培单位共4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需符合各招生院校在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要求,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需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办统一部署,各市招办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七七网
(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3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飞宣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等工作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属地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指引,制定招飞各环节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工作职责,完善预选初检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环节防疫工作,确保参检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与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调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五)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 “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
1.宣传动员(2022年11月中上旬)
各地市招办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3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办沟通协调后,赴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2年11月中下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填写《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3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办。
(2)各市招办收齐名册后,在2022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2年12月中上旬)
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招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考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视力验光单,否则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
4.上站体检(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23年3月至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填报系统信息(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调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3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高考志愿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本科或专科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六、工作要求
各地招办、各中学、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教育部、民航局招飞工作规定,按照我省工作部署,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
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招办及中学。
附件:1.2023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
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3.2023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4.2023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5.2023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
6.2023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7.2023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
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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