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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笔试课程在籍考生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2023-04-21 22:47:58 | 七七网

关于2023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笔试课程在籍考生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考自考〔2022〕18号)文件精神,2023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

现将报考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籍考生报考、缴费

1 .报考、缴纳时间: 2月26日(周日)9:00至3月9日(周四) 17:00,逾期不办理

2 .使用谷歌电脑浏览器、Edg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速度模式),通过“在线业务处理”( https://zikao.bjeea.cn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考试收费或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免除密集登录(中级以上用户) )。

3 .考生在报考前,应选择报考区(各专业课程开课区见附件)。 根据考试安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添加笔试课程,或查询收费状态。 制作收费账单的,完成收费后需要补报的其他科目的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报考(一个考区开设的专业科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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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笔试课程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成功报考的标志,报考课程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返回缴费课程

二.考试地点查询、打印时间考证

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 4月10日(周一)至考试结束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录入“个人中心”“业务处理”“准考证打印”栏,选择“2304”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

三.试验携带物品和要求

考生在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身份证类型一致)、准考证)、考场信息)、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签字笔,必要时在答题卡上书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考生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能在准考证的空白和背面写笔迹。 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必须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6月5日(周一)公布,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注册并于成绩公布当日起5日内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

六.咨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咨询的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

七.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 89193989周转6 (工作时间( 82837405 )考试期间) ) ) )。

举报邮箱: zkbm@bjeea.cn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如忘记或无法取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无法采用“北京通”方式登录时,应现场电话联系考区或本期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考区要求从考区重置密码

2 .考生更正报名信息,报考期间,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现场确认在考区或本期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办理前需与相关考区电话预约

3 .笔试课程准考证根据市政府财政要求,发放后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 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联系电子邮件地址,请务必确认信息是正确的

附件: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各专业考区分布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4日

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开考专业全部调整为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按《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下半年未毕业的考生和新生统一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所有未毕业的考生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

  我省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调整待定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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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1月9日8:30-1月11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3年1月13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2023-05-06 00:28:59
关于2023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笔试课程在籍考生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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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新生注册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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