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19:41:58 | 七七网
【导读】想要报考2023年山东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的同学们,今天帮帮网给大家介绍一下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科目设置,想要报考自考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哦!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00015 | 14 | |||
4 | 0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6 | ||
5 | 0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6 | ||
6 | 00318 | 公共政策 | 4 | ||
7 | 00320 | 领导科学 | 4 | ||
8 | 01848 | 公务员制度 | 4 | ||
9 | 0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4 | ||
10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
11 12 13 14 | 00034 | 社会学概论 | 七 选 四 | 6 | |
00322 | 中国行政史 | 5 | |||
00323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4 |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00182 | 4 |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
15 | 06999 | 毕业设计(论文) | |||
总学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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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考,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考专业证书的考试。 报名与考试 第三条 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 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的应考者,还须持有本人专科毕业等学历证件。 第四条 凡属部门委托开考、认定学历、考核验收考试的,均由业务部门或被考核验收单位负责办理报名。 第五条 应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六条 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有关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部分)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均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第七条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转专业、转考、停考和寄考 第八条 应考者要求转专业,必须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从严掌握。 转专业应在报名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县(区)、地(市)自考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考委批准。 第九条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移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当地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第十条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委同意后,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应考者可报考相近专业;没有相近专业的,可重新选择专业。 第十二条 凡经同意转专业、转考的应考者,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同名,且学分要求高于新报专业课程或相同的可准予免考。 第十三条 转专业、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重发新证。 第十四条 应考者长期(一年以上)在外省工作,难以返回本省参加考试的,经外省考委同意,可以办理寄考手续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外省考委应将寄考者合格试卷和单科合格证书的副件寄回原省考委。 毕 业 第十六条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共同签署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八条 自考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第十九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毕业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考籍档案 第二十条 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即应为其建立考籍档案。 考籍档案一般应包括在籍应考者的报名登记表、考试成绩记分表、单科合格证书存根、合格成绩试卷、有关考试期间的奖励和处分记载和思想品德鉴定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合格成绩试卷原则上应保留至毕业。凡建立和健全了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的省,经全国考委批准同意后,可缩短保留期限销毁部分合格试卷。不合格试卷,除少量保留以备研究外,其余的由省考委集中封存,一般保存三个月后销毁。 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试卷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后半年,即可销毁。 第二十二条 省考委对自考毕业生,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学员应分别置备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表,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应考者五年内未取得新的单科合格证书,其档案可抽出,列入另册留存。 第二十四条 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考委统一负责。考籍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保管制度,档案可由省考委集中保管,也可委托地(市)自考机构保管。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考试成绩优异并做好本职工作的应考者,由各级自考机构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或建议应考者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表扬和奖励方式: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章、物质奖等。 第二十七条 应考者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应根据有关规定,由省考委给予处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条 奖励与处罚情况均应载入本人考籍档案。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国自考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考,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考专业证书的考试。报名与考试第三条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的应考者
2015广东自考专业2015年广东自考专业:1.专业类别:2015年广东自考专业包括文学、历史、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工学、理学、农学、医学等12个学科门类,以及其他相关的专业类别。2.学制:2015年广东自考专业的学制有三种,分别为两年制、三年制和四年制。3.报考条件:2015年广东自考专业的报考条件主要是年龄限制、学历限制、考试成绩限制等。4.申请流程:20
全国自考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考,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考专业证书的考试。报名与考试第三条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的应考者
广西自考动画专业本科广西自考动画专业本科:1、招生条件:学生必须满足自考本科的基本要求,如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有相关专业背景,有一定的艺术基础等。2、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设计、动画制作、绘画、游戏开发等。3、考试要求:考试要求包括综合能力考试、专业考试和实践考试等。4、就业机会:拥有动画专业本科学历的学生可以就业于动画制作公司、游戏开发公司、广告公司、电视台等。5、其他:毕业生还可
山东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都考什么?【导读】想要报考2023年山东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的同学们,今天帮帮网给大家介绍一下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科目设置,想要报考自考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哦!课程设置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00015英语(二)144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500316西方政治制度6600318公共政策47003
全国自考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考,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考专业证书的考试。报名与考试第三条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的应考者
全国自考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考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考,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考专业证书的考试。报名与考试第三条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的应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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