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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2023-04-18 14:21:49 | 七七网

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

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自考暂行条例》、教育部《自考考务工作规定》《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考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报考考生须遵守我省自考相关规定,遵守考试安排,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报名报考限制规定: 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且完成相关课程考核,需参加核心课程考试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4月15日至16日。
4月10日9时至4月16日15时考生可登录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
2.课程安排: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课程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报名报考 (一)报名报考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4日12时。
网上报考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4日18时。
(二)报名报考办法 1.2022年以来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和符合《青海省自考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
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上传的照片务必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提交考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课程、查看本人历史成绩及申请转考、免考、毕业等。
2.2022年以来在自考服务平台已经注册过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直接进行课程报考,报考的课程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无需到现场确认,请认真报考,诚信参加考试。
3.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或上传的照片图像信息不规范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区现场采集信息。
4.2022上半年已报考2022年下半年3个停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的西宁、海东考生,本次允许正常报考。
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方可在2023年下半年继续报考以上3个停考专业。
(三)报名报考流程 1.网上注册报名:我省自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
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考”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报考。
2.选报课程:报考信息填报→报考信息预览→确认并提交审核。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考本人确认的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报考时间内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
报考时间截止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可再修改。
3.报名报考流程图详见本简章《青海省自考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四、其他事项 (一)关键信息修改 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关键信息的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自考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到考区进行现场审核。
(二)省际转考办理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省际转考(转出和转入)手续。
2.2023年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省考试院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4日18时;转入申请及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3月20日9时至3月24日18时。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自考省际转考实施细则》。
(三)课程免考申请 1.凡符合青海省自考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课程免试。
免考政策要求请查看《青海省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
2.2023年上半年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各考区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4日18时。
考生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由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各考区进行现场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合档申请 已取得我省自考考籍的考生若同时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
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
(五)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
主考学校:青海大学(联系方式:0971-5310372),青海民族大学(联系方式:0971-8807705),青海师范大学(联系方式:0971-6309031)。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自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七)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 1.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课程时间安排表 2.青海省自考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青海省自考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 4.青海省自考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 相关链接: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等事宜的通告 青海省自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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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出

  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一)申请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3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1)或院校自考办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提交申请数据或任意一项申请材料均视为转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要求

  考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检查转出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在纸质材料上填写的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或提交的材料内容不清晰导致考籍转出错误或转出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22.2次省际转出申请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2),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登记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3),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材料粘贴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粘贴在附件3上);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在籍证明”;

  5.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成绩证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4),仅2016年期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填写,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年1月为16.3次,2016年4月为16.1次,2016年10月为16.2次)”,2016年以前或以后合格的无需填写。

  (五)转出条件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5.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不全或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申请材料所填写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与在管理系统中申请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不一致;

  (4)考生在我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6)免考取得的课程;

  (7)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须与对应的理论课程成绩一并转出,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8)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

  (9)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的课程;

  (10)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11)转入课程已办理课程免试。

  (六)转出规定

  1.通过我省审核的转出申请,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本次“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出业务开通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日)内统一进行考籍电子档案的转出,考生应在2022年9月10日以后,按拟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转出申请提交后,对应我省准考证号的考籍状态即为“已转出”,考生可继续使用该准考证号在我省申请办理省际转出和课程免试,但不可办理省际转入和进行课程报考。

  3.本次转出成功的考籍电子档案若被拟转入省(区、市)退回,考生在我省的转出审核结果将由“审核通过”统一更新为“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2022年10月14日以后登录我省管理系统查询最终办理结果。转出不成功的考生可继续使用我省准考证号进行报考和申请办理其他业务,或在下次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省际转出。

  二、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1日

  (二)确认流程

  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日)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三)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5);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粘贴在附件5上)。

  (四)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五)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4日以后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六)特别提醒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

  2.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

  3.办理本次省际转考业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地址查询一览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确认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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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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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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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自学考试报名流程河南省自学考试每年有两次报名与考试机会,通常在3月和9月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和10月。有些人对自学考试报名流程情况不是特别了解,老师在这里就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自学考试报名流程为大家介绍一下。 河南省自学考试报名流程河南省自学考试报名通常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3月份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3日,下面是具体的报名流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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