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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在我区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9:55:06 | 七七网

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安排,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定于2021年4月17日-18日在中北大学进行。根据我省疫情情况以及防控要求,为保证考生切身利益,实现平安顺利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给予理解和配合。 1、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在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和家长(监护人)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访问打印《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2),进入考场时将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体温监测登记表上交考务工作人员,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体温监测登记表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公告栏访问打印。 2、外省返晋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症状的考生,需持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不要在卫生防疫条件较差的饭店和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从中北大学校门口到考场步行预计需用20分钟,请考生提前进入考点,做好考前准备。 4、考生进入中北大学前,请出示居民身份证、近14天“行程码”以及当日更新的“健康码”绿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入校,私家车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考生在身份核对时,须摘下口罩并自觉与工作人员保持适当的距离。身份信息核对完毕,立即戴好口罩,进入校区,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严禁乱跑,期间因不遵守规定造成考试延误等由个人负责。 5、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家长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要服从考点内外的治安和交通管理,避免发生交通拥堵和人身安全事故。 6、考生在进入中北大学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体温正常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可进行一次复测,复测体温仍高于37.3℃的,将根据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7、考生要服从考点管理,候考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严禁聚集和逗留,须迅速按原路线迅速返回,并在校门口原测温地点持身份证进行电子登记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近距离接触。对不服从上述管理、扰乱工作秩序、拒不配合工作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9、考生在上午7:30、下午12:30,开始进入学校并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上午8:15、下午13:15,身份核验开始进入考场;上午9:15、下午14:15,未入校者停止入校,已入校未进入考场者需原路返回,撤离校园。 1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不得提前进入学校看考场。 望广大考生和家长理解支持,预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点击访问附件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访问附件2: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普通高校在我区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1〕4号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普通高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以下简称艺术校考)是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重要形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管理,切实维护艺术校考的严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校考原则

(一)区外院校的艺术校考。

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21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艺术校考。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除外)若需补充其他专业考核,应面向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组织艺术校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其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下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艺术校考。若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应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区指定考点组织艺术校考。

3.区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艺术校考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如招生院校所招收专业为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必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艺术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艺术校考。

(二)区内院校的艺术校考。

广西艺术学院属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考试由该校自行组织实施。

区内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统考未涵盖专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其专业考试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或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认可使用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艺术校考成绩。

此外,区内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均应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艺术校考。

二、艺术校考安排

(一)考点安排。2021年区外高校在我区组织艺术校考的考点统一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唐 立,0773-8996727;

谢军涛,0773-8996357、8996315(传真),18077398006;

黄海儒,0773-3690668;

信件邮寄联系人:秦晓洁,0773-3690618、13297735778;

地 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0102办公室;

邮 编:541004。

2.非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刘林海,0773-3690505;

曾 梅,0773-3699656、18107737963;

邮 箱:497414884@qq.com;

信件邮寄联系人:曾 梅;

地 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邮 编:541004 。七七网

(二)时间安排。2021年各招生院校在我区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考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

三、组织管理

(一)凡在我区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招生院校,只能面向我区艺术类考生生源组织开展艺术校考。

(二)艺术校考原则上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艺术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三)在我区设点组织现场艺术校考的院校要根据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艺术校考的各项工作。要求从境外来的考生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的证明;从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的考生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的证明;从国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的考生持绿码通行,须随时按管理要求出示“健康码”绿码。考试期间,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督促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考试的资格审核和考点安排,并对艺术校考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艺术校考由各招生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承担组考管理责任。考点单位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做好相关工作。

(六)考生凭自行访问打印的全区艺术统考《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点应配合招生院校做好考生信息的核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拟在我区设点考试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区的有关规定,按时与考点联系,并于2021年2月19日前将设点考试的申请(内容包含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实施方案等)、计划确认书、招生简章等相关材料报送考点,考点汇总后于2021年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

(二)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设点的招生院校须在考试开始前与考点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考点与招生院校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考点要按协议为招生院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艺术校考工作。要强化考风考纪和试卷安全保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回避制度。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1.招生院校派出组织艺术校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1名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熟悉专业考试业务,同时要携带院校介绍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以分数形式呈现。招生院校须将参加艺术校考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3.招生院校要规范采集考生有关必要的信息。其中考生的姓名、性别、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18位)、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监考员、招生院校派驻考点组织艺术校考的负责人和考点主考要认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见附件2)并签字,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考点将违规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和证据材料汇总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四)考试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对考点进行巡考,检查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招生学校和考点,将分别给予取消在我区组织艺术校考资格或取消艺术校考考点资格的处罚,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五、成绩认定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控制艺术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艺术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艺术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

(二)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擅自在我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六、违规处理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该项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我区设点的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招生院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 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包括艺术统考、艺术校考、普通高考统考、各类单招考试等),同时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7976、5320540;传真:0771-5305125。

八、其他

2021年在我区设点组织艺术校考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附件:1.广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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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0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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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经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于6月13日、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地点与具体时间安排1.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2.考试时间:6月13日:报考专项为足球、游泳、乒乓球、武术、排球、艺术体操等项目的考生,7:30进行身体素质考试检录,10:00进行专项技术考试

2023-04-05 09:41:40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在我区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省体育专业统考考务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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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在我区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叶仁荪巡视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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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段统计情况公布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表演专业考试成绩已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现将统考成绩分段统计情况予以公布,供考生和招生院校参考。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表演统考成绩分段统计表分数段本段人数累计人数分数段本段人数累计人数82分以上2117213967381819711778508013327019510457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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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摘要)一、报名条件(一)符合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报名。(二)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考生运动等级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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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11月修订)》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11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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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03: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