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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热点问答

2023-04-14 15:55:48 | 七七网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

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批次招生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前完成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甲批次顺序段一般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平行段一般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乙批次顺序段为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使用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部分使用专业统考成绩仍按顺序志愿方式招生的高校;乙批次平行段一般为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的征求志愿高校。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部分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及专业对体检、面试、政审等有相关报考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2021年起,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完成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线(2021年起,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

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平行志愿投档分数折算公式

5.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1-综合评价批次(样表)

6.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2-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样表)

7.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3-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样表)

8.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4-本科普通批次(样表)

9.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5-“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样表)

10.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6-高职(专科)阶段(样表)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热点问答

1.哪些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

答: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或“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如何安排?答:2021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s://pg.eeagd.edu.cn/ks/。志愿填报时段为4月9日9:00至12日16:00期间,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选择春季高考志愿填报,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志愿填报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该号码发送的短信。


3.“依学考成绩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何安排?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2个类别,其中音乐类统考分音乐类(音乐学)、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三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七七网

“依学考成绩招生”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4.“依学考成绩招生”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志愿能否兼报?

答: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5.“3+证书考试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何安排?

答:“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同时填报志愿。

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职(专科)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退役军人批次、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含青海藏区生源)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证书考试招生”具体招生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6.“依学考成绩招生”考生成绩如何进行排序?

答: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如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7.“依学考成绩招生”如何进行投档?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

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8.“3+证书考试招生” 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如何排序?

答: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9.“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批次如何投档?

答: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0.“3+证书考试招生”专科批次如何投档?

答:专科中职生、退役军人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军人批次投档录取。

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11.“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层次职业技能测试如何安排?

答:参加“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12.考生填报志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考生填报志愿要参考往年各院校录取投档排位情况,同时要熟悉政策,合理定位、科学填报,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一是要参考往年各院校的招生情况来判断院校的冷热程度,以此作为填报志愿参考;二是要充分了解相关类型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和顺序,以及各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等信息;三是要结合自身情况,了解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体检条件等特殊要求,避免因报考专业条件不符而退档;四是要科学合理填报,有效规避风险。考生要根据成绩及排位情况,结合院校的招生情况综合考虑,形成合理的梯度,既要避免“高分低就”,又要有效规避落选风险;五是专业志愿要“冷热”搭配,留有余地。从院校录取情况看,进档考生中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很可能会出现“拥堵”。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专业的“冷热”搭配。为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可填“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如果考生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更大,如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退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层次和专业报考热度,既要有成绩可以达到的最高水平的院校和最合适的专业,也要有自己成绩能够达到并保证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做到报考“热门”和“冷门”院校及专业相结合。


13.如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答: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

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12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1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确认后可再进行修改吗?

答:在规定时间内(4月9日9:00至12日16: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15.今年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是多少?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如何?

答: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1〕1号),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依学考、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粤招办〔 2021 〕11号)。考生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为http://eea.gd.gov.cn/,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为gdsksy。


16.考生在被春季高考各招生类型录取后是否还可以再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答: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


17.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如本次未被录取,春季高考还有其他升学机会?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 “3+证书考试招生”投档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查询是否被录取。若未被录取,考生可报考部分高职院校开展的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高职自主招生“学考+网测”“学考+校测”两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中职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高职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高职专业学院”“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


18.考生如忘记了高考报名时的登录密码或更换了手机号该如何处理?

答:如考生忘记高考报名时的登录密码,可以在高考报名系统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报名时的考生号和证件号,通过报名时绑定的手机重置密码。考生如更换了高考报名时的手机号码,可联系高考报名所在的地市招生办公室修改手机号码。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依学考、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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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06:04:15
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即将开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即将开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依据市教委《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将于2021年3月12日(9:00-22:00)、13日(9:00-15:00)期间开放,考生

2023-03-16 09:23:44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可以领取啦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可以领取啦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5日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

2023-03-30 04:24:5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模拟填报志愿咨询专线开通啦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模拟填报志愿咨询专线开通啦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5日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

2023-03-24 09:22:57
山东春季高考专科批第二次志愿投档分数线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山东春季高考专科批第二次志愿投档分数线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2020年山东春季高考专科批第二次志愿投档分数线近日,山东省考试院整理发布了2020春季高考专科批的投档最低分,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山东2020春季高考专科批第二次志愿填报投档最低分院校及专业类别计划数投出数最低分最低位次C44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农林果蔬)110C818滨州职业学院(农林果蔬)10D007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农林果蔬)90D321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

2023-04-05 10:37:28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关于调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时间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关于调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时间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5日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

2023-04-03 15:05:3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9月21日: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第四次征集志愿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9月21日: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第四次征集志愿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5日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

2023-03-28 01:53:23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号) 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5日附件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

2023-04-05 23: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