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11:51:31 | 七七网
一、考核平台:
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nu.edu-cj.com)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
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
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月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
(二)登录方式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四个专业考生直接登录,社会工作专业考生首次登录须先注册。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考核操作手册-考生》。
(三)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直接登录平台,账号、密码均为身份证号。操作流程同上。
三、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
(一)“幼儿教师教研指导”“幼儿教师实习指导”“毕业实习”“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实践)”和“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实践)”“小学教育管理(实践)”七七网
请于2023年1月5日后登录平台完成缴费,考生按照各专业的“考核要求”(缴费后见平台“作业要求”),提前撰写考核作业,务必于2月15日前在线提交Word版考核作业,逾期不提交将按缺考处理。如若发现考核作业有雷同现象,所有雷同作业均按0分处理。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操作手册-考生》。
(二)“现代教育技术”
请于2023年1月5日后登录平台完成缴费,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申请加入准考证上的QQ群。申请入群备注姓名、准考证号,入群后名称改成: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学校于2月15日报名结束后再组织线上考试,具体时间提前在群内通知。
(三)毕业论文辅导、答辩
考生请于2023年1月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参照平台上“论文要求”中的《毕业论文辅导、答辩时间流程》及论文写作相关要求准备辅导、答辩事宜。
考生答辩前后可在平台使用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所有考生使用平台上的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有两次免费查重的机会,超过由考生自费查重。查重次数由考生自己决定,平台自动获取查重数据,平台以终稿重复率不超过30%为准。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操作手册-考生》。
四、关于缴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62号)的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实践课程考核费80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230元/人次,理科类260元/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旅游管理专业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60元/人次;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30元/人次。
五、温馨提示 :
本次毕业论文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将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4月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一起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及时查询考核成绩,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反馈时间内不查询的,后期出现问题不予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资讯来源: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
(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转入程序
1.转入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1 |
网上申请 |
考生 |
1月1日—31日 |
2 |
审核和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2月1日—28日 |
(工作日) | |||
3 |
数据预审 |
省自考办 |
3月1日—5日 |
4 |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
省自考办 |
3月6日—10日 |
5 |
回执处理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1日 |
6 |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5日 |
(二)转入时限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1 |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
省自考办 |
3月1日—3月10日 |
2 |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月15日 |
3 |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3月16日—3月25日 |
(工作日) | |||
4 |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
省自考办 |
3月26日—3月30日 |
5 |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4月5日 |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安排一、考核平台: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nu.edu-cj.com)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一)考核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二)登录方式学前教育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言行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二、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应在考前25分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三、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2022年下半年山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安排一、考核平台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nu.edu-cj.com)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其他平台不再使用。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一)考核时间2022年6月30日-8月20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二)登录方式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如下。一、转考时间(一)转出时间安排1.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2.下半年转出申请时间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安排一、考核平台: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nu.edu-cj.com)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一)考核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二)登录方式学前教育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安排一、考核平台: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nu.edu-cj.com)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一)考核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15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二)登录方式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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