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7 20:55:24 | 七七网
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健康管理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健康防护,考前尽量不离开考点所在地,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地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提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二、参加考试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留意考点公布的进场时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它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同时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四)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见附件)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及时知悉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地市 |
官微 |
官网 |
咨询电话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https://eea.gd.gov.cn/ |
020﹣62833628 |
广州市 |
广州招考 |
http://gzzk.gz.gov.cn/zxks/index.html |
020﹣83862072 |
韶关市 |
韶关教育信息 |
http://jy.sg.gov.cn/ |
0751﹣8912116 |
深圳市 |
深圳市招生 |
http://szeb.sz.gov.cn/szzkw/ |
0755﹣82181999 |
珠海市 |
珠海特区 |
http://zhjy.zhuhai.gov.cn/ |
0756﹣2121325 |
汕头市 |
汕头市教育局 |
https://www.shantou.gov.cn/edu/ |
0754﹣88860197 |
佛山市 |
佛山招考 |
http://zsks.edu.foshan.gov.cn |
0757﹣83352756 |
江门市 |
江门教育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yj/ |
0750﹣3503934 |
湛江市 |
/ |
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 |
0759﹣3339667 |
茂名市 |
茂名教育 |
http://mmjyj.maoming.gov.cn/ |
0668﹣2270141 |
肇庆市 |
肇庆教育号 |
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 |
0758﹣2843139 |
惠州市 |
/ |
http://www.hzkszx.com/ |
0752﹣2399622 |
梅州市 |
梅州市教育局 |
http://edu.meizhou.gov.cn/ |
0753﹣2180858 |
汕尾市 |
汕尾市教育局 |
http://www.shanwei.gov.cn/swjyj/ywyw/zsks/index.html |
0660﹣3390696 |
河源市 |
河源教育发布 |
/ |
0762﹣3389506 |
阳江市 |
/ |
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index |
0662﹣3333920 |
清远市 |
清远招考 |
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jyj/index.html |
0763﹣3363283 |
东莞市 |
东莞慧教育 |
http://edu.dg.gov.cn |
0769﹣23126082 |
中山市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http://zk.zsedu.cn/node/611.jspx |
0760﹣89989286 |
潮州市 |
潮州教育 |
/ |
0768﹣2805032 |
揭阳市 |
揭阳教育 |
/ |
0663﹣8724409 |
云浮市 |
云浮教育 |
https://www.yunfu.gov.cn/jyj/tzgg/ |
0766﹣8830608 |
现就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限
序号 |
日 期 |
事 项 |
1 |
2022年6月10日至21日 |
考生网上申报。 |
2 |
2022年7月29日之前 |
(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考办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
3 |
2022年8月23日至9月10日 |
市(区)考办网上完成省级初审、复审。 |
4 |
2022年9月13日至30日 |
(1)省教育考试院终审; |
备注: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二、申报条件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
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认真了解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等,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四、审核要求
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和网上省级初审、复审工作由市(区)考办负责完成。网上省级初审、复审结束后,各市(区)考办要及时上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统计表》(附件1)和《前置学历核查登记表》(附件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完成终审工作。
各市(区)考办要加强毕业证书审核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组织好现场秩序,规范佩戴口罩,信息采集时,保持安全距离;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同一考生至少两人交叉审核,确保无差错;要完善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自然信息审查: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士兵证号,军、警官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农业或城镇)、政治面貌等。
比对考生本人考试期间与申办毕业证书的照片。
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2.考试课程审查: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
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
因专业停考而产生的课程替代问题,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主考院校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3.课程免考审查: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所提供的免考材料须进行严格、细致的核查。对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上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连同免考证明材料原件一并装入考生档案。
4.违纪考生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5.本科段资格审查: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全部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核人员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归入考籍档案。
市(区)考办审核时,依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进行核查。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同样依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核查,并在前置学历登记表(附件2)上予以登记(含电子版),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备查。
对于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办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归入考籍档案,并在前置学历核查登记表(附件2)上进行登记(含电子版),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备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
7.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现场进行考生人证识别比对,比对通过后采集并上传考生照片,在考籍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同步;对人证识别比对不能通过的考生,进行人工比对,比对通过后采集并上传照片,登记上报。
五、证书打印与电子注册
经本次初审、复审和终审合格的自考毕业生,省教育考试院将集中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花名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选派4名人员,参加后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花名册的打印以及证书印署工作。选派人员须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同志(非自考在籍考生),并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持单位介绍信,到省教育考试院122室报到。
六、主考院校印署
各主考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积极协助做好毕业证书和毕业登记表等资料的有关印署手续,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定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自考毕业证申办工作,要求考生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现场采集上传考生照片信息,是为了确保考生毕业信息准确,防止后期教育部考生毕业信息核验后反馈大量纠错、核验信息。请各市区高度重视,充分与信息技术部门沟通,加强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考试手段现代化,确保信息比对和照片采集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统计表
2.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七七网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办时限序号日期事项12022年6月10日至21日考生网上申报。22022年7月29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办时限序号日期事项12022年6月10日至21日考生网上申报。22022年7月29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
广西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 一、有考听力的课程及考试时间(一)全部考听力的课程。00593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7分钟;03547初级日语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1分钟。(二)部分考听力的课程(先考听力部分)。00602口译与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4分钟+现场评分;00734中外音乐欣赏,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办时限序号日期事项12022年6月10日至21日考生网上申报。22022年7月29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一、报名资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至7月8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7月8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主考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 现就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办时限序号日期事项12022年6月10日至21日考生网上申报。22022年7月29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考试时间预测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考试时间预测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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