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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3-04-06 18:07:32 | 七七网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请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查看《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报名条件

  在我省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3日,其中,首次报名的考生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缴费。2023年4月报名年度码为231。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zkbm.eaagz.org.cn/”,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2.首次报名的考生需上传电子照片,背景应为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具体格式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首次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考生参加考试、毕业申请等,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如因不符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首次报名考生的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确认后方可缴费完成报名。未能审核通过的照片,考生必须根据系统内提示未审核通过的原因,更换照片后重新上传。

  4.报名平台开通了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场编排及考试通知单打印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点进行考场编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首次报名注册的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需本人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州)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相关证明将作为以后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将进行手机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名时所确认的通讯地址、联系手机号码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所注册的准考证号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若需更改专业,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持身份证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的准考证报考新专业。

  (三)为规范考生数据库信息,原用15位身份证号及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办理准考证的考生,请重新在首次报名时间内注册新的准考证方能报考。可持新、旧准考证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成绩合并。

  (四)考生的准考证如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如要另报考其他专业,须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

  (五)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不予退费。

  (六)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参考准备。

  (七)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指定网站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七七网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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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请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查看《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二、报名条件在我省工作、

2023-04-06 07:01:56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4-06 0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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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

2023-04-04 2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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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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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

2023-04-05 16: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