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2:50:42 | 七七网
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延期举行。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星期一)、25日(星期二)。具体开考安排及相关要求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须重新报考、缴费。考生参加原定上半年考试已经缴
关于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延期举行。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星期一)、25日(星期二)。具体开考安排及相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出来多久报名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出来多久报名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月15日至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10月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须提交退费申请。10月自学考试具体开考安排请考生关
关于停考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本次开考课程安排至后续7月和10月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全额退回。有关退费等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因停考给广
关于延期举行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2022年4月16-17日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zjzs.net)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
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月15日至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10月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须提交退费申请。10月自学考试具体开考安排请考生关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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