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01:47:27 | 七七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 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申请流程
(一)访问 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考生从未登录过“山东省政务网”,须
—3—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
(四)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勾选《信用承诺书》,认真核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七七网
(五)考生点击“立即申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六)填写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
1.“申报对象类型”须选择“个人”,“是否待办”须选择“否”。
2.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得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
3.填写“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获取“可以转出的课程”和“不可转出的课程”。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4.填写完所有必填项后,点击申请页面的“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Word文件,考生个人留存备用。
5.考生导出申请表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并提交”,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弹出“申报结果”页面,如下图,即完成转考网上申请。
四、审核结果查看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 3 月 10 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政务网”,在“我的办件”中查找“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查看办件状态,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分为两类,一是“您的合格课程已成功转出,请按转入地要求完成后续事宜”,二是“您的合格课程未成功转出,详情请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考生如果有 2003 年4 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 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二)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三)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咨询电话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 年2 月15 日
(一)开考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018年10月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
(二)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注意:所有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原卡式准考证(旧准考证)不再使用。
(三)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考。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各报名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开考文件的要求审核考生资格。部分专业对生源市和考生报考资格有限制,有关要求见《2018年10月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四)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5日(每天9:00至17:00);补报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3日(每天9:00至17:00),补报仅限已取得准考证号且未报名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网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sdzk.cn);先选择“网上报名”,再打开“山东省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六)老考生报名:老考生指已有准考证号的考生(包括已经在我市报名以及本次报名前刚在所属院校注册时已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已经在网上注册过的老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报名;未注册的老考生需按要求完成注册,再登录报名。
登录后选择报考项目,按报名流程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七)新考生报名:首次报名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需完成新生注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三个环节。
1.新生注册
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1日,每天9:0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
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上传本人近期证件格式照片。照片将用于考生的准考证件。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许戴头巾、发带、墨镜;浅蓝底,jp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30KB,建议宽413、高620像素左右。
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新考生注册确认单。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考生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和新考生注册确认单,到网上所选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获取本人准考证号。
泰安市自考现场确认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3.网上报名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项目,按报名流程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八)网上缴费:缴费前应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45元/科(鲁价费函〔2015〕45号)。
(九)打印准考证:考生务于2018年10月8日至21日9:0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十)教材征订: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http://www.sdzkbook.com),自愿征订自考专用教材。
二、注册类自考注册报名
注册类自考包括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自考、证书类自考,由考生所属试点院校负责组织注册并发放准考证号。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再参加网上报名。
三、2018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5日,报名网站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sdzk.cn)。准考证、毕业论文封面以及护理学的临床实习鉴定表等须在网上报名时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6月25日报名结束后系统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上的要求报名、考试,开考科目详见附件《2018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专业科目表》。考生需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主考院校指定地点参加辅导、考试、答辩。
四、成绩查询
自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在5月中旬和11月中旬,查询网站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sdzk.cn)。
五、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
每年申办两次,申办时间分别为5月和11月,证书颁发时间在3月底和9月底。在校生注册类自考的毕业申办由所属试点院校负责指导、初审。
2018年下半年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中下旬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所属试点院校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及相关材料,按要求认真填报;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3月底。
六、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说明
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须直接向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申办,需提前与主考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或及时关注自己所报专业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具体要求及办法,须提前做好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申请的准备工作。
欢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sdzk.cn)和查询报考最新信息。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报名点张贴的报考简章。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205425,8520990。
附件:1.2018年10月自考专业科目一览表
2.2018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专业科目表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6月10日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2023-05-04 05:39:08
2023-05-12 10:24:04
2023-04-23 20:25:50
2023-04-05 07:11:27
2023-04-05 06:45:15
2023-05-09 11: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