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学考试 > 正文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2023-04-05 16:59:30 | 七七网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二、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专业及课程限制报考情况

  (一)报考听力类课程考试,限在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日语听说(课程代码00490)的考生,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

  (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由经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四)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及部分专业的行业特殊性,公安管理学(专业代码030612TK)、护理(专业代码620201)、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艺术教育(专业代040105)等4个专科、本科专业所涉及到的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应就上述专业报考条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和报考办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查阅。

  附件:1.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2.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3.2023年全国统编课程教材变化情况表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一、报名资格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至7月8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7月8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主考学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15日。

  主考学校应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考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报名办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网上申报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所报主考学校审核,考生须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本次网上报名。考生实践性环节报名后续事宜须按照所报主考学校详细安排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的最终结果及具体缴费、考核事项由主考学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主考学校应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并依据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主考学校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照实施细则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在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巡视员到考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五、上报考生考核成绩

  各主考学校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各主考学校要认真核对上报考生考核成绩,确保无漏报、错报。考生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解释,我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

  六、违规考生处理

  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如有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纪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参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吉防明电﹝2022﹞41号)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1)207号),要求做好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考生严格执行属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七七网

与“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相关推荐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4-05 00:31:59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4-04 21:08:38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2023-04-04 21:30:21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泰安市】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泰安市】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4-04 23:58:51
关于自学考试网站系统维护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自学考试网站系统维护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自学考试网站系统维护的通知各位考生:北京自考个人中心(zikao.bjeea.cn)、专业计划查询系统(zkxcx.bjeea.cn)于2023年1月20日16:00至1月28日9:00进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进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室2023年1月19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3-04-04 22:08:07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4-05 03:19:54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二、报名时间1.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老考生网

2023-04-05 05:55:29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4-04 21: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