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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2023-04-05 03:33:08 | 七七网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七七网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疫情原因延期至下半年举行,考生已缴纳考试报名费将全额退回。

  截止目前,第一轮共有4万余名考生已成功完成退费。尚有少量考生因登记信息有误或未完成登记无法退费。为进一步做好以上考生的退费工作,我院将开展第二轮退费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请考生于8月14日至8月16日(9:00-22:00)登录自考报名系统(https://zkbm.shmeea.edu.cn)或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首页“考试报名”栏目下“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登记”进入,查询本人退费情况并根据需要完成登记。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确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退费进程可在页面查询。

  若考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QQ(QQ号:641338169,1125367782)进行咨询,或者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咨询时间:8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给广大考生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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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4-04 22:25:06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

2023-04-04 22:24:57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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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4-05 03:49:05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海南省关于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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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16:52:58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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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4-05 10:00:27
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请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时间安排考生报名和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7日18: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17日14:45。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文化

2023-04-04 19:40:34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韶关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韶关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韶关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

2023-04-05 03:31:57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轮退费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为统筹做好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组考防疫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顺利应考。在此,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二、疫情防控(一)所有考生考试期间须提供考前

2023-04-05 03: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