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0:54:44 | 七七网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须重新报考、缴费。
考生参加原定上半年考试已经缴纳的理论课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处理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为维护考生权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的退费。现将有关退费申请须知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退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或不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而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社会自考考生
1.申请时间
10月26日12:00-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
考生须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2022年10月社会自考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项目进行退费申请,并按要求确认手机号码、选择申请课程、填写退费原因、上传相关材料。
3.申请材料
(1)《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表》(见附件)。该申请表须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将身份证放置在表格规定位置后整表拍照上传。
(2)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可证明本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隔离证明等)。
(二)助学专业、二学历、专接本项目考生
助学专业、二学历、专接本项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学校申请,由学校按规定统一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核对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并在审核期间确保手机畅通。如号码有误,须在“信息修改”中修改手机号码后,再提交退费申请。
2.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上传材料图片须确保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及身份证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
3.不在退费受理范围内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退费申请不予受理。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凡提交虚假材料、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4.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报名费将于11月30日前从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附件: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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