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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学校名称和专业有哪些 关于开展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工作的通告

2023-05-14 13:06:18 | 七七网

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学校名称和专业有哪些 报名时间是什么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4月、10月。2023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报名时间为2月下旬;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提前发布的报名公告。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院校一览表

主考院校名称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山西大学专科1680503法律事务
2690206行政管理
3960101新闻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120101经济学
2030101K法学
330301社会学
450201英语
550301新闻学
6120402行政管理
7120409T公共关系学
山西财经大学专科1630302会 计
2630701市场营销
专升本1020301K金融学
2120202市场营销
3120203K会计学
4120206人力资源管理
太原理工大学专升本180204机械电子工程
2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81001土木工程
481501采矿工程
5120103工程管理
6120201K工商管理
山西师范大学专科1670102K学前教育
2970201汉语言文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140101教育学
240106学前教育
350101汉语言文学
山西农业大学专升本190101农学(停止新生报名)
290401动物医学(停止新生报名)
3120301农林经济管理(停止新生报名)
长治医学院专升本1101101护理学
2401101社区护理学(停止新生报名)
371102应用心理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升本1330101K监所管理(停止新生报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升本1030612TK公安管理学
35个专业专科7本科28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对照表

本科层次(28个专业)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及名称主考院校备注
新专业代码及名称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经济学经济学类20101经济学B020115经济学山西大学
金融学类020301K金融学B020106金融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法学类030101K法学C030106法律山西大学
330101K监所管理*B030109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停考
社会学类30301社会学B030207社会学山西大学
公安学类030612TK公安管理学C030401公安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教育学教育学类40101教育学B040108教育学山西师范大学
40106学前教育B040102学前教育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50101汉语言文学C050105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50201英语C050201英语山西大学
新闻传播学50301新闻学C050305新闻学山西大学
工学机械类80204机械电子工程B080307机电一体化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计算机类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702计算机及应用太原理工大学
土木类81001土木工程B080825土木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矿业类81501采矿工程B080109采矿工程太原理工大学
农学植物生产类90101农学B090102农学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动物医学类90401动物医学B090403畜牧兽医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医学护理学类101101护理学B100702护理学长治医学院
401101社区护理学*B100705社区护理学长治医学院停考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03工程管理B020256项目管理太原理工大学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120201K工商管理B020202工商企业管理太原理工大学

120202市场营销B020208市场营销山西财经大学

120203K会计B020204会计山西财经大学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B020218人力资源管理山西财经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农林经济管理B020114农业经济管理山西农业大学停考

公共管理类120402行政管理B030302行政管理学山西大学

120409T公共关系B050309公共关系山西大学
理学心理学71102应用心理学71102应用心理学长治医学院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专科层次(7个专业)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及名称主考院校备注
新专业代码及名称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财经商贸大类财务会计类630302会计A020203会计山西财经大学
市场营销类630701市场营销A020207市场营销山西财经大学
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960101新闻学*C050308新闻学山西大学停考
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670102K学前教育A040101学前教育山西师范大学
语言类970201汉语言文学*C050114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停考
公安与司法大类法律实务类680503法律事务C030112法律山西大学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690206行政管理A030301行政管理山西大学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列入所属专业大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停考专业列表及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主考院校结束性考试时间办理毕业证书停考文件
(含)截止时间
1A030103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5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
〔2014〕3号
2C030111律师山西大学2014年10月2016年12月晋招考自
〔2014〕2号
3A020219电力市场营销晋招考自
〔2014〕4号
4A040103小学教育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5A040106教育管理〔2015〕7号
6C050207英语
7B070202物理教育
8B070302化学教育
9A080704电子技术山西师范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10B040302体育教育〔2015〕7号
11B080705电子工程
12A100701护理学山西职工医学院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2016〕5号
13B082205工业工程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2015〕7号
14A090401畜牧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15B070404生物工程〔2015〕7号
16A020101统计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10月2018年12月晋招考自
〔2015〕11号
17A020105金融2017年12月晋招考自函
18A020109国际贸易〔2015〕7号
19A020205人力资源管理
20A020228物流管理
21A020313销售管理
22A090603乡镇企业管理
23B020110国际贸易
24B020314销售管理
25A020118餐饮管理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10月2017年12月晋招考自
26B020119餐饮管理〔2014〕20号
27A020112工商行政管理山西财经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28B020229物流管理〔2017〕26号
29B030203社会工作与管理
30A020215电子商务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移动商务管理方向)〔2017〕26号
31B050433视觉传达设计
32B080605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3B081726汽车维修与检测
34B020216电子商务
移动商务管理方向)
35A090101农学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36A090402兽医〔2017〕26号
37B090113现代园艺
38A020209旅游管理山西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39A020211饭店管理〔2017〕26号
40A030104经济法学
41A080759计算机网络及应用
42B020210旅游管理
43B040107教育管理
44B040108教育学
(与山西师大双主考)
45B060202档案学
46B080709计算机网络
47A050102秘书山西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48A050303公共关系山西师范大学〔2017〕26号
49B040202思想政治教育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50B050311广播电视编导〔2017〕26号
51B050410美术教育
52B050461影视美术设计
53B070102数学教育
54C030403公安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晋招考自函
〔2017〕26号
55B040112小学教育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晋招考自函
〔2018〕10号
5690101农学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
〔2021〕1号
5790401动物医学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
〔2021〕1号
58120301农林经济管理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晋考委
〔2021〕1号
59330101K监所管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5年12月晋考委
〔2022〕1号
60401101社区护理学长治医学院
2025年12月晋考委
〔2022〕1号
61960101新闻学山西大学
2025年12月晋考委
〔2022〕1号
62970201汉语言文学山西师范大学
2025年12月晋考委
〔2022〕1号

说明:

一、停考专业的考生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

二、如果停考专业的考生仍有部分专业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我省现开考的同层次的课程中选考相同、相近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如没有相同相近课程的,可选择不低于应考课程学分的任意课程参加考试;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考课程考试合格后,达到原专业学分要求的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工作的通告

我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工作即将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省际转考

省际转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0日线上申请、提交材料。

省际转入: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提交材料。

(二)更改考籍

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线上申请、提交材料。

(三)课程免试

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线上申请(其中2016年以前已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件类型为“外省自考准考证”办理课程免试)、缴费及提交材料。

申请课程免试需缴纳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二、申请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的申请、缴费(仅课程免试),同时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的电子申请材料至所属申请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院校自考办相关公告)。同时申请多项业务须将材料分类整理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仅课程免试)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请机构

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社会型专业自考生)

院校自考办(应用型专业自考生)

四、规定和要求

(一)更改考籍

更改考籍是指对考生填报有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更改考籍须提交的电子材料要求如下,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11次更改考籍”,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更改身份证号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更改姓名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3.更改性别或民族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4.更换照片(仅限因照片问题未通过毕业审核的情况)

更换照片无需线上申请,须在更改考籍申请时间内,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须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jpg。

5.更换专业

更换专业须考生本人向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专业申请表》(附件2),由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对专业进行变更。

(二)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课程。

课程替代是课程免试业务的分支,是指因专业停考或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的在籍考生,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按照规定的课程替代关系将原课程替代为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下的新课程。课程替代只能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下操作,无需缴纳申请费用,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时在考籍中查询结果。

在管理系统中申请课程替代时,若符合计划调整政策但无操作选项的,请通过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进行咨询。

1.免试类型

(1)自考生免试:指将我省某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中。免试成功后,原自考准考证号内将不再保留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用2005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课程合格成绩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3)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毕业证书(含外省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自考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学历信息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在2016年以前已经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且持有转考介绍信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课程免试须提交的电子材料要求如下,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02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自考生免试

仅线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2.自考毕业生免试

仅线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3.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

(4)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鲜章。

5.外省自考生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转考介绍信原件。

(二)省际转考

省际转出:

省际转出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四川省,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转出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5),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登记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6),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材料粘贴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6上);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在籍证明”;

5.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成绩证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7,仅针对在2016年里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年1月为163次,2016年4月为161次,2016年10月为162次)”。

转出要求: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七七网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每位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下的考籍;

5.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转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确认表》(附件8),以jpg格式提交,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姓名+省际转入确认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8上)。

转入要求:

1.考生已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9;

(二)考生可自行访问、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各类申请办理结果将于5月15日前陆续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对查询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进行咨询。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访问】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专业申请表【访问】

3.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访问】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访问】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访问】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访问】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访问】

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确认表【访问】

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访问】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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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4-05 1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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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08:40:26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2023-04-05 13:28:35
海南省关于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
海南省关于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

海南省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老师推荐: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易考宝典软件2023年自学考试辅导用书2023年自学考试易考套餐2023年各类资格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3月1日至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转考平台进行集中交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3-04-05 19:46:37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

2023-05-08 16:58:57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关于恢复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公告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关于恢复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公告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2023-04-04 22:15:03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关于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关于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2023-04-04 21: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