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1 19:12:51 | 七七网
很多考生为了调动工作和生活,已经考完自考。 遇到这种情况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重庆自学考试复试,手续怎么样?
一.跨省调入手续
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转入地。 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申请手续,取得新准考证取得我市专业考试5级以上、本科专业考试4级以上的合格成绩(户籍迁移人员、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后,2015年底前考生凭外省(市、自治区)课程合格证书和《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试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2016年以后,通过电子方式跳槽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考生省内复试手续
省内转考无需办理转考手续,重庆市自考考生可根据报名的准考证,在市内任意考区县报名参加4月和10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外省调入办理手续
(一)报考人员办理手续
1 .考生在转出省申请转入考试后,转出地省级考试应按原考试课程和合格成绩,按照规定标准,建立转出电子文件上传教育部“转入考试平台”。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转考平台”调入电子档案。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并及时从外省转入重庆报到。 到达者在迁入期限前,网上提交迁入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后,网上支付完毕后办理迁入手续。
3 )调入手续办理完毕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调入手续结果上传至“调入平台”,调出地省级考试院据此更改调出考生电子文件的在籍状态。 考试结束。
(二)考生转入处理要求
1 .电子档案信息转移以转出地省级考试通过“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 .考生必须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的交换关系,按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
3 .考生须取得重庆市5门及以上专业、4门及以上本科合格成绩方可在重庆市申请毕业手续。
(三)考生违反《考生转学手续》和《考生转学手续要求》的,电子文件退回转出地省级考试。
(四) 2015年12月31日前成绩转入重庆的考生,须办理现场免试手续。
四.迁往外省的手续
(一)报考人员转报手续
1 .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转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提出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后网上付费后,转出手续即完成。
2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课程和录取成绩、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文件并上传至教育部“转入考试平台”。
3 .调入省级考试办公室从“调入考试平台”接收调入电子文件。
4 )调入单位省级考试审核并报送电子公文后,调入人员应按要求向调入单位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方式和要求将由调入地省级试点规定并公布。
5 .调入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入地省级试验室将调入手续结果上传至“调入考试平台”,重庆市据此更改调出考生电子文件的在籍状态。 考试结束。
(二)考生转出处理要求
1 .考生须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 .某专业全部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试中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相应实践环节的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的成绩不能转出。
5 .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迁出。
6 .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不得转出课程成绩。
7 .考生对所考课程持有证书的,在课程成绩公布前不得转出。 七七网
8 .考生办理多专业省际考试手续时,只能转入同一调入单位。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违反《考生转递手续》和《考生转递手续要求》的,下一次调入申请无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16年起,重庆市自学考试省际跳槽工作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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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考方式和要求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报考须知、海南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等信息。也可通过主考院校了解助学专业的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助学教学等情况,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社会或助学的专业。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注册报考流程,完成网上报考、支付考试费用。
3.首次注册的新生应同时报考和上传电子相片,如无报考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网上支付的定单号,方可退出系统。
4.新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核对,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5.新生执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专业计划(简称专业汇编),专业汇编省考试局官网有公告。根据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汇编中的监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5个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温馨提示:?2022年上半年注册报考以上停考专业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另选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
新旧专业过渡期,2023年涉及部分课程互认,请考生及时关注。(附件4)?。
6.考生在考试前五天自行登陆我局网站打印《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7.新生应按电子相片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且真实有效),再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是办理毕业证等情况,后果自负。
8.报考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新生电子相片要求
(一)拍照要求
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四、收费标准
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免考课程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
1.申请免考课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填写《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考生向所在地自考办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助学的考生,向助学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时间
已注册的考生,如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的,可在报考截止时间前(3月10日17:30),向报名点或是助学单位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
实践性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实践性环节的报考和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安排,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须自行联系主考学校确认时间。
八、考试地点
我省设海口和三亚两个考区,考生将安排在本人报名点所辖属考区的考点(具体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点。??海口考区包括: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屯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州、白沙县、昌江等11个报名点,考点设在海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乐东、东方等7个报名点。考点设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九、温馨提示:
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统考报考时间将有调整,计划安排在7月份报考,具体时间详见当次的报考公告,请关注!
附件:
1.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
2.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
3.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更正申请表
4.2023年新旧课程互认表
5.各市县自考办、主考院校地址及电话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拟毕业名单的公示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经初审、复审、校对、复核、电子信息确定等环节,毕业生审核工作已完成。拟毕业考生共4546人,其中本科3358人,专科1188人。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拟毕业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1日联系电话:13098999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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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自考暂行条例》、教育部《自考考务工作规定》《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考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考,有特殊要求
重庆自学考试城市规划原理03305,重庆自学考试官网查询系统很多考生为了调动工作和生活,已经考完自考。遇到这种情况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重庆自学考试复试,手续怎么样?重庆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流程一.跨省调入手续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转入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申请手续,取得新准考证取得我市专业考试5级以上、本科专业考试4级以上的合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
2023-05-04 05: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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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2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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