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04:14:25 | 七七网
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计划》和《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目录》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周知并做好备考准备。
一、2022年上半年我省共开考35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15个,本科专业20个,不重复开考258门课程。
二、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省已于2021年下半年启用新的开考专业清单,请广大考生根据“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详见附件1)查找自己的专业课程。
三、2022年上半年不在专业清单中的停考过渡期专业仍按旧专业代码安排计划。2022年下半年起停考过渡期专业将不再安排考试计划,请相关考生及时报考。已停考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继续考试,或转入其他省相同专业继续考试。符合改报专业的毕业条件时,可申领改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有关考试课程、教材等变更信息,我们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时更新。
附件:
1、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
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xjzymcdzb202204.htm
2、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计划
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202204kkjh.htm
3、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目录
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202204dgjc.htm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必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3.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0791-88506184)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4.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5.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毕业事项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具体要求为采集考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蓝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文件大小限20K~50K之间,文件扩展名为JP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
2.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从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查工作要求
(一)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说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查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查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江西省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12月15日—17日。二、申报办法(一)申报条件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必须于2021年
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考试大纲和教材目录通知 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计划》和《黑龙江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目录》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周知并做好备考准备。一、2022年上半年我省共开考35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15个,本科专业20个,不重复开考258门课程。二、按教育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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