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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2023-05-05 22:22:36 | 七七网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考方式和要求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报考须知、海南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等信息。也可通过主考院校了解助学专业的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助学教学等情况,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社会或助学的专业。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注册报考流程,完成网上报考、支付考试费用。

  3.首次注册的新生应同时报考和上传电子相片,如无报考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网上支付的定单号,方可退出系统。

  4.新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核对,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5.新生执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专业计划(简称专业汇编),专业汇编省考试局官网有公告。根据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汇编中的监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5个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温馨提示:?2022年上半年注册报考以上停考专业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另选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

  新旧专业过渡期,2023年涉及部分课程互认,请考生及时关注。(附件4)?。

  6.考生在考试前五天自行登陆我局网站打印《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7.新生应按电子相片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且真实有效),再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是办理毕业证等情况,后果自负。

  8.报考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新生电子相片要求

  (一)拍照要求

  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四、收费标准

  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免考课程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

  1.申请免考课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填写《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考生向所在地自考办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助学的考生,向助学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时间

  已注册的考生,如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的,可在报考截止时间前(3月10日17:30),向报名点或是助学单位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

  实践性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实践性环节的报考和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安排,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须自行联系主考学校确认时间。

  八、考试地点

  我省设海口和三亚两个考区,考生将安排在本人报名点所辖属考区的考点(具体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点。??海口考区包括: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屯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州、白沙县、昌江等11个报名点,考点设在海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乐东、东方等7个报名点。考点设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九、温馨提示:

  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统考报考时间将有调整,计划安排在7月份报考,具体时间详见当次的报考公告,请关注!

  附件:

  1.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

  2.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

  3.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更正申请表

  4.2023年新旧课程互认表

  5.各市县自考办、主考院校地址及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将于12月6日开始,申请统一在线上办理。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申请时间:12月6日12时至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可下次进行申报;

  确认时间:12月7日至10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流程

  1.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申请免考”;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申请免考”。

  2.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完成后需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系统上传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学校毕业生学籍登记表、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

  3.按照考生所申请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纸介制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将免考申请表、考生身份证、毕业证、认证报告、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到现场进行确认,确认后原件退还考生。

  4.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提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成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并发布,考生可在“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申请要求

  1.课程免考具体要求请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试行)》(附件)

  2.通过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2001年(含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需要上传学历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申请时,还需要上传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考生提交原件照片。

  4.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证件上方清晰标明取得成绩单或合格证的省份。

  5.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上传照片要清晰,真实,否则将无法确认免考课程。对有异议的证件考生需将原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对伪造证件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6.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免考课程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

  附件: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可免考本科和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三、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专科毕业生再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的所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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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将于12月6日开始,申请统一在线上办理。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一、申请、确认时间申请时间:12月6日12时至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可下次进行申报;确认时间:12月7日至10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023-05-10 12:08:11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拟毕业名单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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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拟毕业名单的公示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经初审、复审、校对、复核、电子信息确定等环节,毕业生审核工作已完成。拟毕业考生共4546人,其中本科3358人,专科1188人。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拟毕业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1日联系电话:13098999761、6

2023-04-24 20:30:35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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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老师推荐: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易考宝典软件2023年自学考试辅导用书2023年自学考试易考套餐2023年各类资格考试网络辅导课程&nbsp;&nbsp;&nbsp; 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05-12 01:55:59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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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通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省际转出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一)申请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1

2023-05-10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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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0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