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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2023-03-18 00:10:49 | 七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6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24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结合北京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共有287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在京高校有关情况可参考“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在京高校名单及运动项目”(附件),其他院校招生情况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8号文件及高校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须按各区高招办要求,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及证书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区高招办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为: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打印《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登记表》《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册》,为参加全市统测的考生打印《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表》,并将上述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前送交市高招办。考生须认真填写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的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体育测试

(一)部分运动项目专业全国统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11个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业考试全国统测。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上进行统测报名。

上述项目的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上述项目实施全国统测后,北京市及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统考和校考。

全国统测结束后,有关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二)部分运动项目专业全市统测

我市将继续组织田径等8个项目专业的全市统测,全市统测委托北京体育大学组织实施。凡报考项目在统一测试范围之内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测,并参加招生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只参加学校测试而没有参加全市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不享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全市统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网球。

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00开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测。

测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测试手续:经市高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区高招办打印《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准考证》,并在测试前发给考生。考生应携带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测试费检录后参加测试。

测试结果:分为A级、B级和C级,A级、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自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www.bjeea.edu.cn,www.bjeea.cn)。

(三)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及测试

除实行全国统测的11个项目专业外,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应组织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高校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9〕141号)要求,重点加强对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取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以及在集体或团体项目比赛中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的资格审核。

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四、单独招生办法

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参加全国统测或全市统测、招生院校体育专项测试,并取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的,须参加2020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六、录取

高校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参照我市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录取时,市高招办对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七、有关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及规定的录取规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不得超项目、超规模录取。高校须将参加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并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以备复查。

八、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招生高校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层管理,制度到岗,责任到人。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在京高校名单及运动项目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

1

北京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

2

中国人民大学七七网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武术

3

清华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游泳、射击、健美操、击剑、足球

4

北京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

5

北京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跆拳道

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田径、羽毛球、游泳

7

北京邮电大学

乒乓球、武术

8

华北电力大学

田径、篮球

9

北京化工大学

篮球、网球、健美操

10

中国农业大学

田径、足球、橄榄球

11

北京林业大学

田径、足球

12

北京中医药大学

武术、女子足球、健美操

13

北京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游泳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篮球

16

中央财经大学

室内排球、沙滩排球

17

中国政法大学

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

18

中央民族大学

网球、排球、足球

19

北京理工大学

田径、足球、武术、冰雪

2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田径、排球、足球、羽毛球

21

北京联合大学

足球、健美操

22

北京工业大学

篮球、足球、排球、游泳、羽毛球

23

北方工业大学

棒球、垒球

24

首都师范大学

健美操、定向越野

2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篮球、游泳

2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田径

2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田径、攀岩、跆拳道

28

北京吉利大学

足球

29

北京舞蹈学院

冰雪

注:各院校2020年具体招收项目以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发展新疆民航事业,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在新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飞计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名(理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60名(文科5名,理科55名),最终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地区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博乐、伊宁、塔城、阿勒泰、库尔勒、阿克苏、哈密等地为主要招生点,全疆其他地区有志于民航事业的考生均可报名。

四、招飞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飞对象:参加2020年自治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政治条件: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三)身体条件: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平方);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C字表),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镜矫正到1.0(C字表),其它符合民用航空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报考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详见附件1。

(四)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五)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60%及以上(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英语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招飞流程

民航招飞包括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面试、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高考录取等环节。

(一)宣传动员:2019年10月14-18日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将招飞简章、海报发到各相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进行前期宣传。

(二)报名推荐:2019年10月16日-12月19日

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先在所在中学报名并填写《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登记。

(三)初检面试:2019年10月21日-12月31日

1.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派出面试组,征得各地州招办同意,在相关城市设置初检点。其中:

10月21日-10月29日,乌鲁木齐相关学校;

10月30日-12月19日,各地州学校;

12月31日,最后一次集中面试(主要针对所在学校没有设面试点或错过面试的同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持《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到面试点参加面试。面试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学习成绩、身体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放报名表参加招飞体检鉴定。

3.面试合格考生须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按《考生手册》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依据。

(四)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2019年11月-2020年1月视情分批组织

1.招飞体检鉴定由具有招飞体检鉴定资格的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负责,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

2.面试合格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招飞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3.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合格的学生在招飞系统中确认有效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背景调查申请。

(五)背景调查:2020年2月17日-5月8日

背景调查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4〕3号)执行。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2020年6月底-7月初

1.考生根据《新疆招生与考试》找到对应的院校代码和专业,在提前批志愿中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考生所报院校不在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招飞院校不予录取。

2.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六、工作要求

请各地州招生办公室协助做好民航招飞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普通中学指定专人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自荐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分析,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检。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将加强对招飞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飞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将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附件:1.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南航2020年新疆地区招飞面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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